〔風同紀事〕愛人同志 - WIHCAN 小報 第七期
◎ 同志運動簡史
1969年
- 六月28日凌晨三點,紐約一處叫 ”Stonewall Inn”的同性戀休
閒場所,因警察臨檢驅離顧客,引起抗爭,雙方對峙了幾個晚上
一般同志視此次石牆抗爭事件( Stonewall Rebellion)為同性戀
運動的開始。
1974年
- 四月九日美國精神病學協會,正式把同性戀從精神病態疾病診斷
手冊中刪除。
1975年
- 美國心理學協會於一月24日斷定同性戀者不損害其判斷、穩定性
可信賴或一般社會、職業性能力,並且鼓勵大眾取消對同性戀者
視同病態的污名恥辱。
1978年
- 代表光明、癒合、太陽、平靜、藝術、精神的紅橘黃綠藍紫巨大
彩虹旗,出現在男女同性戀自由日遊行,由Gilbert Barker設計。
1985年
- 在舊金山Kezar 露天運動場,舉辦了第一次同性戀者運動競技比
賽(Gay&Lesbian Games),約有一千三百名同性戀從二十九個
國家前來。現每四年舉辦一次。
1984年
- 加州柏克萊通過家庭伴侶法 (Domestic Partners Law),同性戀者
可申請一份誓詞,而得到似已婚者享有之權力。此為美國各州立
法之首例。
1988年
- 瑞典通過立法,賦予同性戀伴侶權利,包括納稅、繼承、以及某
些福利。此為世界之首例。
- 美國聯邦上訴法庭,裁定美國軍方限制同性戀是違法的。
1990年
- 臺灣第一個女同性戀團體"我們之間"成立。
- 美國改革的猶太教派接受男同性戀者可擔任猶太教牧師。
1991年
- 首對國內女同性戀伴侶在雙方家長祝福下,設宴以公開儀式結婚。
1992年
- 陽明醫院精神科醫師周勵志,首度組織一個同性戀者的成長團體
- 在美國有108位同性戀代表,參與民主黨的代表大會,與會人
數超過三十四個州的代表。
1993年
- 臺灣大學Gay Chat成立社團,引起校園內及社會上之矚目。
- 超過三千對的男女同性戀者,在華盛頓第二屆的〞全國前進〞
(National March)中舉行集體結婚。
- 第一份對外發行的同性戀刊物〞愛福好自在報〞創刊。
- 臺灣同性戀人權問題因〞反歧視法〞草案首度進入立法院討論。
1994年
- 佛教團體"觀音線"籌組一個女同性戀者成長團體,由清華大學輔
導老師成蒂帶領。
- 瑞典國會通過法案,成為繼丹麥,挪威第三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
家,規定除認養、人工受孕、教堂婚禮外,其餘的配偶權利一概
受法律保護。
- 國內網路各大BBS站相繼成立motss(同性之愛)版,並
完成連線轉信。
- 國內各大學(中央、中興法商、清大、交大、政大、中興本部、
東海、逢甲...)繼臺大之後,相繼成立同性戀社團,彼此交流頻
繁。